家利物业和市场类似物业公司的价格比较

这个就是现在的市场价。别的物业公司用稍低的物业费,管理着比我们大70%的面积,比我们多18个人,多一个大门,付着更高的一线员工工资,拿着更低的酬金。别的物业公司都宣称是挣钱的,而家利物业亏损。我们建议家利物业和业主一起找出亏损的原因,而不是在不公开不透明的时候涨物业费。

汇贤居业主志愿者基本规则

【目标】

通过选举代表业委会利益,和业主密切沟通,对业主需求有响应,促进物业进步,为业主和租客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提升房产价值。

【原则】

公开透明,尊重规则

【途径】

  • 根据汇贤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成立业主小组
  • 推选业主小组代表,通过团结尽量多的业主,通过参与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选举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成员
  • 引入激励机制,促进物业公司提升服务品质
  • 根据《议事规则》,对小区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和投票决策

【步骤】

  1. 成立业主小组筹备小组(就是每幢楼的志愿者)。每50户左右成立一个小组,一名志愿者总负责联系。
  2. 筹备小组负责联系负责的业主,并且转发相应的信息,投票等,帮助表达业主意见。
  3. 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23条,通过选举,在房办和居委的监督下,选举每个小组的正式的业主小组代表
  4. 最终通过团结尽量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中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地表达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参与业委会委员选举,以及物业公司选聘等重大事项

【义务】

  1. 参加业主小组的固定会议
  2. 回答业主在群的问题,如果不能回答向其他楼长分享,共同回答
  3. 积极联系本部分业主,做好服务工作
  4. 组织业主对公共问题进行讨论,并且鼓励业主参与线上投票以及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
  5. 对于公众号和其他正式宣传材料,及时转发给本组业主
  6. 就小区公共事务,向业委会会议提出动议
  7. 对小组的业主情况表负责,力求准确完整

 

关于业委会候选人的思考

用签署辞职信的方式达到实质上一年任期的目的

候选人需要签署一些对全体业主的承诺书,包括一些履行的职责等等,并且签署一封辞职信,在达不到承诺的条件的时候有一个预设好的机制,视作自己辞职。

这样可以保证的确在有些时候时间精力跟不上的时候,可以体面的退出。

根据我的观察,如果认真的履行业委会职责的话,一年可能是大多数人能够承受的上限,我们不能要求候选人做好5年牺牲的准备。通过设置机制,缩短任期,可以使候选人的心理压力会减小很多。

所以虽然我们不能轻易的改动《三规》,但是可以事先书面约定。然后在提交小区业主的所有业委会候选人中间就会分为签署承诺书的和没有签署承诺书的两种候选人,最后交给业主来选择把票投给哪种类型。

 

关于汇贤居车位出售或者出租,需要先向业主公示之后再出售出租的动议

汇贤居车位出售或者出租,需要先向业主公示之后再出售出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车位必须附属于建筑物,不能单独买卖。【针对实践中开发商将车位、车库高价出售给业主以外的人停放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中认为第74条第1款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建筑区划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主要针对的是开发商与小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由此可以推断其立法目的为“限制开发商将小区车位转让或者出租给小区以外的第三人”。】

工作的指向目标

现在网站上的工作并不指向任何具体议案或者任何人,而是指向两个最基本的原则:

  • ▲ 尊重现有规则,
  • ★ 促进信息透明

如下把最近的事情做了一个分类,用三角和星号代替两个基本目标:

  1. 建立汇贤居网站 huixianju.cn ★
  2. 建立业委会业主接待日制度 ★
  3. 建立业主提案制度 ▲
  4. 建立业委会决议书面公示制度 ▲
  5. 写文章普及现有规则和规则意识 ▲
  6. 在微信群里面发起投票 ★
  7. 将业主关心的话题转化为动议 ▲
  8. 促成业委会和热心业主第一次见面 ★

为什么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很重要

关于业委会提请业主大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的沉默票视为同意的动议

为什么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很重要

2011年通过的现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规定:【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这个约定等于给了现在和未来的业委会对于小区事务所有权利。普通业主作为一个整体,如果想通过投票否决一项决议,需要对抗的不仅仅是意见相反的人,更需要对抗的是沉默的业主。以汇贤居现在的投票率,沉默业主远远超过半数数,也就是说如果这条不更改,业主大会即便投票的业主的100%反对,最终也会以同意通过决议。最终通过什么决议,全看业委会议案怎么写。正向描述《关于【继续】停车库收费的决议》还是反向描述《关于【终止】停车库收费的决议》都会通过,选择前者还是后者作为议案是业委会的自由。所以合理的表述是在本次业主大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将第十条改为【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已表决大多数业主意见】】

为什么需要你的投票?

大家可能对于经常发投票有些困惑。我跟大家理一下投票机制的设定,希望解释:

为什么需要你的投票
为什么明显大多数人支持的事情还要多此一举来投票?
为什么沉默不仅仅是放弃了权力,而且是放弃了义务?

1)投票是表达的方式。大家常说业委会不代表大家的意见,但是有没有想过,你的意见除了自己知道还告诉过任何人吗?如果没有以任何方式告诉过任何人,别人如何代表你的意见?别人如何知道是否代表了你的意见?投票并不总是为了表决,而是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表达你的意见,这样才会有人帮助你把这个意见推动

2)投票是其他人想法的方式。我们都有幻觉,觉得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自己的意见。但在投票表达之前谁都不知到。经常有人在看到结果后说,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是那么想的。

3)投票是义务。投票既是一种权利,也一种义务。到餐馆吃饭,你有吃菜的权利,但也有点菜的义务。就算是有人把饭喂到你嘴边,你也有张开嘴的义务。不尽表达意见之义务就无法得到意见被尊重的权利。

4)投票也是授权。你举手之劳点一下同意/支持,就是授权提议者可以以你的名义对此事物和业委会沟通。没有你的授权,任何人只能代表个人意见。所以你的看似可有可无的投票动作其实是把你的权力给愿意推动这件事情的人来用。

希望大家不要嫌麻烦,嫌投票多。可能大家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参与更多小区事物,但当有人做好了以后,投票是你可以为小区做的重要的贡献。

为什么需要你的投票?

业主代表对《2020年8月22日业委会会议讨论结果说明》的反馈和动议

对于业委会在2020年8月31日公布的《2020年8月22日业委会会议讨论结果说明》,汇贤居业主志愿者反馈如下:

第一:再次感谢业委会对于业主的提议进行讨论,决策,并将结果公布。

第二:对于第四条,【关于提请业主大会修改议事规则:否决。经咨询房办意见,修改议事规则需20%由业主签字提议。】,经2020年9月1日上午11:20分和房办领导张先生电话,张先生答复如下。

1)汇贤居业委会没有向房办咨询过相关事宜。
2)只有临时业主大会才需要20%的业主发起,本次定期业主大会不需要。
3)房办认为我们应该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办理。根据汇贤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提议,草拟议案。】现在业主已经提交了5个拟提交业主大会的议案,业委会需要按法定职责对议案本身进行审议。
4)只有当业委会不作为,或者做出的决定违背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前提下,才需要经 20% 的业主同意,直接提交业主大会。我们小区暂时不属于这种状况。

现在我们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再次向业委会提交如下五个动议,建议业委会对此五项动议进行表决,并且公布表决结果:

1)关于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与“上海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示范版”内容一致的动议
2)关于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两年一次的动议
3)关于业委会提请业主大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业委会委员组成的的动议
4)关于业委会提请业主大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的沉默票视为同意的动议
5)关于业委会提请业主大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四条第四款物业占地面积的动议

第三:对于第八条,【因为参与业主较少所以将业主接待日频次调整为三月一次的决定】,我们认为,每次参加的业主为业主代表,以2020年8月20日业主接待日为例,其议案来自超过20位业主直接动议,34位业主参与讨论,并非只是到场业主的意见。虽然每次工作日下午三点的时间使得大多数业主无法参加,即便如此,直接到场的业主也已经达到了场地允许的最大限度。业委会建议的“通过物业或者微信群提交业委会”的方法运行多年,证明业主提议的内容较为模糊,情绪比较多,而业委会也很少予以回应。我们认为业主接待日试行效果良好,是现在小区可以得到业委会回应的正式渠道。

特此建议如下:1)维持每月20日业主接待日制度不变(建议如果有可能是否可以放在晚上)2)如果取消每月一次的接待日制度,需要在微信群里面设置合理的机制,确保业主的问题能够清晰明确,动议得到业委会的回应。

第四:对于2020年8月20日提交的16项动议(完整列表:),尚有五项没有在这次公告中看到结果,建议在下一次公告中公布讨论结果:

1)关于通过两人一岗制增加保安工资的动议
2)关于物业公司续聘至明年7月份的议案
3)关于公布玻璃幕墙清洗计划的动议
4)关于将客服岗位移至一号楼和二号楼大堂的动议
5)关于每层单独决定在楼层设立垃圾桶的动议

第五:根据《2020年7月28日汇贤居业委会决定》/archives/220,第11条,【拟于今年9月份召开业主大会,有关表决事项会提前公布,由全体业主书面表决】。希望业委会能够明确在何时提前公布表决事项?何时召开业主大会?并且开始认真筹备9月份的业主大会。

第六:对于第 1, 2,3, 6, 7, 9 各条的的决定,非常支持。

对于如上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特此提请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