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在车库和大楼公共区域内全面禁烟的动议

背景:

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汇贤居小区地下车库,会所,物业管理处等地都是室内公共场所,应该全面禁烟,禁止业主,租客,司机,保安等任何人吸烟。

但是,上述地方的吸烟情况一直没有有效制止,业主经常在微信群里面报告地下车库等地的吸烟现象,尤其是在保安在场的情况下依然无人制止。

同时,不止一名业主在参加2020年11月29日参加业主会议的时候,在物业管理处吸烟,且无人制止。

动议:

业委会责成物业公司严格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制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并将实施的措施向业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