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汇贤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任期 中规定: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 【 5 】年。
考虑到小区的实际情况,五年时间过长,如果出现业委会委员不作为的情况,纠正成本过高。
同时,基于业委会工作愈发重要,如果勤勉尽责的话,工作强度也会逐渐增大。五年内当选委员的家庭工作等情况变化难以预测,故五年无法保证全身心的工作。
动议:
将《议事规则》第十九条更改为: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 【 3 】年。
《汇贤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任期 中规定: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 【 5 】年。
考虑到小区的实际情况,五年时间过长,如果出现业委会委员不作为的情况,纠正成本过高。
同时,基于业委会工作愈发重要,如果勤勉尽责的话,工作强度也会逐渐增大。五年内当选委员的家庭工作等情况变化难以预测,故五年无法保证全身心的工作。
将《议事规则》第十九条更改为: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 【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