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月15日《上海市汇贤居相关工作公告》的回复

尊敬的汇贤居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021年1月15日发出的《上海市汇贤居相关工作》的公告熟悉。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于汇贤居小区的关心。我们期待大家对于小区业主共同关心的事物多关心,多反馈。在过去的17年间总算业委会对于小区的事务发声,是积极的表现。

其次,对于业委会的意见,回复如下:

第一条:业委会没有授权任何业主组织和选举小区楼层组长。

符合事实。业委会没有权利授权,或者阻止小区业主的合法活动。

根据《汇贤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授权业主组织和选举小区楼层组长”不属于业委会的职责范围,根据第九条,业主大会也从来没有通过过决议赋予第三届业委会给予任何授权的权力。业委会没有做一个自己职权范围里面不包括的内容。

同时,小区业主自发选举代表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赋予的权力,任何个人和团体无权阻挠。

第二条:文章开头描述的“在湖南路街道,房办,居委会的支持下”字眼,经与房办及居委会相关人员确认并不属实。小区相关业委会改选,筹备组成立等工作,应当以居委会或房办发出的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小区业主小组选举是小区内部事务,从开始一直和房办,居委保持密切的沟通。选举业主小组代表是业主的合法权益。文章开头的描述属实。

第二部分,小区业委会改选筹备工作的确应当以居委会或房办发出的文件为准。但和此次业主小组代表选举不是一件事情。

第三条:小区是大家的小区,希望业委会能够把时间更多的花在小区会所的所有权问题,会所的违法出租问题, 漏水问题,安全问题等业主共同关心的问题上。同时业委会应该坚持诚实的底线,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第二条称,【本业委会亦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进行管理费调价事宜做了初步的意向调查,其中业主同意调价有136户,不同意调价有131户,业主持观望态度和联系不到有92户】。后证实业委会发布的数据并没有经过调查,仅仅是编造而来。对于这些行为,我们表示反对。

同时,业主小组代表选举筹备组的会议将会本着公开透明的方式通过直播向全体业主开放。如果感兴趣的业主可以留意明天的业主小群消息。只有公开透明,每一位业主都担负起责任,积极参与小区的事务,小区的才能越来越好。

汇贤居业主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