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选第四届业委会委员,我自愿签署如下承诺:
- 我不会接受物业企业(包括小区现物业公司,或参与竞标物业公司等),与小区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的宴请,礼物,或者超过普通业主的特殊照顾。
- 我不会将自己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持股,任职,或者有其他利益关系)和小区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 我保证在涉及到利益冲突的时候,第一时间向业主小组代表/业主委员会说明并且在做相关决定时回避。
- 我保证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公积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市级相关法律法规。
- 我保证在微信群,业主接待日,例行会议等方式和场合积极回复业主的问题,帮助业主了解小区状况和相应法规。
- 我保证在自己参与的所有涉及到小区公共事务的会议中,允许业主使用直播,现场或者远程参会的方式等业主选择的方式旁听。
- 我已经签署《无条件辞职信》,交给业委会顾问监督委员会保存。当小区监督委员会超过2/3委员同意时,代我向业委会提交辞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