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委会提请业主大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四条第四款物业占地面积的动议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四条第四款阐述如下:

其中占地面积:102598.56平方米 不符合事实。

形象的理解,在一个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盖8万平方米的建筑,相当于把小区的所有的高层的359幢房屋像别墅一样平摊在这个小区内,还有20%左右的空余面积。

按照百度地图显示,小区四面的长度大约为:

西侧:178米
南侧:151米
东侧:104米
北侧:178米

估算小区占地面积大约为 18044 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应该以政府规划文件为准,而不是错误的10万平方米。

特此提请业主委员会,查明本小区宗地面积,并且作为议案提请在2020年9月份的业主大会上表决修改。

2020年8月22日业委会会议结论:

否决